自学考试

法律自考专业

发布时间:2009/11/18 0:00:00 栏目:自考专业 来源:大牛教育 浏览量:

导读:法律自考专业主要为公检法、基层法律服务机构、街道社区、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政府机关等部门的一线工作岗位,培养能从事法律服务、司法文秘以及司法行政辅助管理等实际工作,具有“爱众亲仁”道德精神和“博学笃行”专业品质的高素质技能型法律服务专门人才。...

法律自考专业简介



自考法律专业主要为公检法、基层法律服务机构、街道社区、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政府机关等部门的一线工作岗位,培养能从事法律服务、司法文秘以及司法行政辅助管理等实际工作,具有“爱众亲仁”道德精神和“博学笃行”专业品质的高素质技能型法律服务专门人才。


法律专业就业前景和目标


培养目标

法律专业是一门非常具有发展前景的专业,主要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以及涉外、涉侨等部门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就业方向

公、检、法等各级政法机关的执行员、书记员、法警、内勤、办事员;政府各级各类行政执法机关的公务员;公证处、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助理、法律工作者、接待员;公司、企事业单位的法律事务工作、经理助理、办事员、文员等。


专业名称:法律(专科段)


专业代号:C030112


序号 类型序号 课程代码 标准号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1 00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必考 笔试
2 002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4 必考 笔试
3 003 04729 大学语文 4 必考 笔试
4 004 05677 法理学 7 必考 笔试
5 005 05679 宪法学 4 必考 笔试
6 006 00261 3045 行政法学 5 必考 笔试
7 007 00245 3043 刑法学 7 必考 笔试
8 008 00260 3044 刑事诉讼法学 4 必考 笔试
9 009 00242 3346 民法学 7 必考 笔试
10 010 00243 3347 民事诉讼法学 5 必考 笔试
11 011 00024 3021 普通逻辑 4 必考 笔试
12 012 00244 3013 经济法概论 6 必考 笔试
13 013 00247 3344 国际法 6 必考 笔试
14 014 00223 3345 中国法制史 5 必考 笔试
15 231 00031 3030 心理学 4 加考 笔试
16 232 04577 中国通史 8 加考 笔试


相关说明


开考方式

面向社会及独立办班

报考范围

全省及港澳地区(办班:部分地区)

报名

网上在线报名

主考学校


课程设置

必考课程14门,共70学分;选考课程0门,共0学分;加考课程2门,共12学分;

说明

港澳考生可不考001、002两门课程,但须加考231、232两门课程。

备注

根据粤考委[2006]8号文件《转发全国考办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学语文》课程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本专业从2007年4月开始调整考试计划


专业名称:法律(本科段)


专业代号:C030106


序号 类型序号 课程代码 标准号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1 00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必考 笔试
2 00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必考 笔试
3 003 00015 3022 英语(二) 14 必考 笔试
4 004 00264 3821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必考 笔试
5 005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必考 笔试
6 006 00263 3822 外国法制史 4 必考 笔试
7 007 00249 3823 国际私法 4 必考 笔试
8 008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必考 笔试
9 009 00226 知识产权法 4 必考 笔试
10 010 05680 婚姻家庭法 3 必考 笔试
11 011 00230 合同法 5 必考 笔试
12 012 00227 公司法 4 必考 笔试
13 013 00167 3146 劳动法 4 必考 笔试
14 014 00228 38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必考 笔试
15 015 06999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必考 实践考核
16 101 05678 金融法 4 选考 笔试
17 102 00259 334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选考 笔试
18 103 00169 房地产法 3 选考 笔试
19 104 00229 证据法学 6 选考 笔试
20 201 05679 宪法学 4 加考 笔试
21 202 00245 3043 刑法学 7 加考 笔试
22 203 05677 法理学 7 加考 笔试
23 204 00242 3346 民法学 7 加考 笔试
24 205 00243 3347 民事诉讼法学 5 加考 笔试
25 231 00265 382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 加考 笔试


相关说明


开考方式

面向社会及独立办班

报考范围

全省及港澳地区

报名

网上在线报名

主考学校


课程设置

必考课程15门,共65学分;选考课程4门,共16学分;加考课程6门,共34学分;

说明

1、港澳考生可不考001、002课程,但须加考231课程。

2、不考英语(二)者须选考101至104课程,不少于14学分。

3、法律、经济法学、行政法学、律师、法学、涉外法学、涉外经济法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监所  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205课程;法律事务及其它专业专科(或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  加考201至205课程,已取得相同名称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申请免考。原法律专业(本科,代码593)调整为本专业。

4、本专业仅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以上)毕业生申报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