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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自考专业

发布时间:2009/11/18 0:00:00 栏目:招生专业 来源:大牛教育 浏览量:

导读:护理学自考专业
护理学自考专业简介

护理学是以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理论为基础的研究维护、促进、恢复人类健康的护理理论、知识、技能及其发展规律的综合性应用科学。护理学包含了自然科学,如生物学、物理学、化学、解剖学、生理学等知识。

护理学专业就业前景和目标
培养目标

主要学习相关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和医学基础、预防保健的基本理论知识,受到护理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临床护理技能的基本训练。具备人文社会科学、医学、预防保健的基本知识及护理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能在护理领域内从事临床护理、预防保健、护理管理、护理教学和护理科研的高级专门人才。

就业方向

各地各级各社区医院、诊所等,可从事临床护理、预防保健、护理管理、护理教学和护理科研等工作。

专业名称:护理学(专科)
专业代号:A100701
序号 类型序号 课程代码 标准号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1 00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必考 笔试
2 002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4 必考 笔试
3 003 04729 大学语文 4 必考 笔试
4 004 02864 微生物学与免疫学基础 4 必考 笔试
5 005 02901 3407 病理学 5 必考 笔试
6 006 03179 3405 生物化学(三) 3 必考 笔试
7 007 02903 3408 药理学(一) 3 必考 笔试
8 008 02997 护理学基础 8 必考 笔试
9 009 02998 3459 内科护理学(一) 8 必考 笔试
10 010 03001 3460 外科护理学(一) 8 必考 笔试
11 011 03002 3461 妇产科护理学(一) 4 必考 笔试
12 012 02113 3463 医学心理学 4 必考 笔试
13 013 00488 健康教育学 3 必考 笔试
14 014 02996 3465 护理伦理学 4 必考 笔试
15 015 03000 营养学 3 必考 笔试
16 016 02899 3034 生理学 3.5 必考 笔试
17 017 11369 护理学临床实践 4 必考 实践考核
18 231 00040 3014 法学概论 6 加考 笔试
相关说明
开考方式

系统委托

报考范围

全省卫生系统及港澳地区

主考学校

中山大学

课程设置

必考课程17门,共75学分;选考课程0门,共0学分;加考课程1门,共6学分;

说明

1、本专业仅接受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在职人员报考,考生办理毕业时需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017含004、005、006、007课程实验各1学分,016课程实验0.5学分,须相关课程笔试全部合格后方可报考。 3、港澳考生可不考001、002两门课程,但须加考231课程。

备注

1.根据粤考委[2006]8号文件《转发全国考办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学语文》课程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本专业从2007年4月开始调整考试计划

2. 根据粤考办〔2008〕36号号文件《关于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报考规定的通知》,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报考条件及有关问题.

专业名称:护理学(独立本科段)
专业代号:B100702
序号 类型序号 课程代码 标准号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1 00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必考 笔试
2 00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必考 笔试
3 003 00182 3039 公共关系学 4 必考 笔试
4 004 00018 3015 计算机应用基础 2 必考 笔试
5 004 00019 3016 计算机应用基础 2 必考 实践考核
6 005 03202 内科护理学(二) 5 必考 笔试
7 006 03006 护理管理学 5 必考 笔试
8 007 03008 护理学研究 5 必考 笔试
9 008 03005 护理教育导论 5 必考 笔试
10 009 03009 精神障碍护理学 5 必考 笔试
11 010 03201 护理学导论 5 必考 笔试
12 011 03200 预防医学(二) 6 必考 笔试
13 012 18999 护理学本科临床实习 0 必考 实践考核
14 013 06999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必考 实践考核
15 101 00015 3022 英语(二) 14 选考 笔试
16 102 03004 社区护理学(一) 5 选考 笔试
17 103 04435 老年护理学 5 选考 笔试
18 104 04436 康复护理学 5 选考 笔试
19 105 03007 急救护理学 5 选考 笔试
20 106 03203 外科护理学(二) 5 选考 笔试
21 107 03010 妇产科护理学(二) 5 选考 笔试
22 108 03011 儿科护理学(二) 5 选考 笔试
23 231 00024 3021 普通逻辑 4 加考 笔试
相关说明
开考方式

系统委托及独立办班

报考范围

全省卫生系统即港澳地区(办班:部分地区)

主考学校

中山大学

课程设置

必考课程13门,共50学分;选考课程8门,共49学分;加考课程1门,共4学分;

说明

1、选考课程至少要获得24学分,且102至105课程须任选考一门,106至108课程须任选考一门。不选考101课程的考生须从102至108课程中加考若干门选考课程,补足14学分。

2、港澳考生可不考001、002两门课程,但须加考231课程。

3 、本专业仅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护理学专业专科毕业生并已取得卫生类职业资格的在岗在职人员(临床护理技术人员、护理学教师、从事护理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申办毕业,考生办理毕业须提供护士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

1.根据粤考委[2006]5号文件《关于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的通知》,本专业从2006年下半年开始调整考试计划,部分考试课程会有相应的变化

2.根据粤考办〔2008〕36号号文件《关于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报考规定的通知》,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报考条件及有关问题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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